2010年4月24日

The Follow(BMW short film)


本片由王家衛導演執導

同樣也是BMW的形象短片

充滿一種淡淡地憂傷

創意影片欣賞:Les Dangereux

Les Dangereux from Daniel Klug on
Vimeo.

創意影片欣賞:汽車也能這樣搞?

又是一部以生活周遭的東西,作為樂器的短片,值得一看!

Chosen(BMW short film)


Chosen(BMW short film)

本片由李安導演執導

敘述司機護送一名小喇嘛的過程

途中許多壞人企圖追殺

而李安導演將這緊張的情境透過優美的配樂

傳達出一種幽默感

在片尾的小片段更是讓人會心一笑

Ambush(BMW short film)


汽車大廠BMW出資拍攝的形象推廣短片系列

導演是John Frankenheimer(神鬼莫測的導演)



劇情描述克萊夫歐文利用車子優異的性能與智慧協助的乘客脫困

運鏡可以看看,真的不賴。劇情則是普普

超好看>>Beat The Devil (BMW Short Film)


Beat The Devil (BMW Short Film)

汽車大廠BMW出資拍攝的形象推廣短片系列

本片導演是Tony Scott(曾導過偷穿高跟鞋、火線救援、時空線索等距片)

劇情是靈魂樂教父James Brown雇用了克萊夫歐文與展開一場為了青春而賭住的一場賽車

歡樂感十足,詭異之中帶點黑色幽默。

卡司也相當驚人,除了音樂教父James Brown在片中飾演自己角色

還有大咖Gary Oldman站台,相當具可看性!

2010年4月18日

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


2010年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
競賽官方網址 : http://design.ils.org.tw/


第四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競賽辦法



一、競賽緣起



近年來隨著資通訊科技的快速發展與普及,人們日常生活作息已與資通訊科技緊密的結合。行政院2005、2006年產業科技策略會議,針對高科技的電子、電機、材料、資訊、通信、自動化及控制等ICT產業與傳統營建產業結合,提出「智慧居住空間發展策略」的議題,期望運用我國相關產業之技術優勢,開創智慧化居住生活科技發展之創新契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引領全民智慧生活風潮,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舉辦2010年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之第四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期盼參賽者能發揮創意,描繪未來的智慧化居住空間與生活樣貌,提供業界發展生活科技之參考,以改善國人未來之生活品質,提昇我國科技產業之競爭力。



二、競賽主題



本創作競賽應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需求探索:藉由瞭解地球環境變遷、未來社會結構變化及生活型態趨勢(如氣候異常變遷、高齡社會等)及洞察人們在日常生活所面臨之問題與困境,探索人們在安全安心、健康照護、節能永續、便利舒適等方面的需求;

科技應用:應用資通訊、感測、控制等科技,並考慮與環保永續之間的協調性;

創新設計:透過空間、產品或服務等創新設計,呈現出智慧化、人性化的優質居住空間與生活樣貌。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材料與化工研究所



智慧化居住空間產業聯盟



台灣智慧生活空間發展協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設計學會/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INSIGHT智慧生活科技整合與創新研究中心



ECO-CITY健康生活城/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



Touch Center人本智慧生活科技整合中心



四、競賽時程



活動 時間 說明 備註

活動公告 4月10日 以智慧化居住空間專屬網站正式公告。 同時搭配平面、網路媒體進行廣宣。

報名參賽 4月15日~

5月31日

一律以網路報名。 報名期間將舉辦競賽活動說明會,敬請密切注意網站訊息。

參賽者研習會 5月 以參賽者培訓為主,提供設計引導與科技創新技術說明。 活動詳情請留意競賽網站之最新訊息。

第一階段 作品收件 6月1日~

7月10日

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 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收後,另以E-mail通知。

作品評選 7月下旬 參賽作品評選。 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審查。

第二階段 作品收件 9月1日~

9月30日

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 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收後,另以E-mail通知。

作品評選 10 月 參賽作品評選。 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審查。

成果發表

暨頒獎典禮

11月 邀請頒獎嘉賓、評審、得獎者出席。 由得獎者現場解說設計理念。





※執行單位保留修正競賽相關時程之權力。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1. 參賽者資格無限制,得以個人或團隊參賽。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3. 本活動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請至 http://design.ils.org.tw之活動報名區,完整填寫網路報名表格,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回傳競賽規定同意書、參賽作品標籤、作品郵寄封面等電子檔至代表人聯絡信箱。



4. 報名件數不限,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參賽代表及成員、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六、收件規定



第一階段初賽:以主題海報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初賽作品:





競賽規定同意書:(如附件一,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

主題海報:

將設計內容(含說明摘要300字以內)呈現於一張直式海報紙上(高90 cm,寬60 cm),並請裝表於0.5cm厚的珍珠板上。在背面右下角5cm*5cm處貼上參賽作品標籤(如附件二)。



註:如有參賽者姓名相關資料出現於正面內容,將失去參賽資格。



設計說明:( 1,000字以內)

內容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透過空間、產品或服務等創新設計,以滿足人類安全安心、健康照護、節能永續、便利舒適等需求與效益,以呈現出智慧化、人性化的居住空間(如附件三)。



註:如有參賽者姓名相關資料出現於說明內容,將失去參賽資格。



4. 作品光碟:(請以作品名稱為檔案名稱)



(1)設計說明,『.doc』。



(2)作品圖檔:『.jpg』,解析度300dpi。



(3)作品原始檔:如『.ai』、『.psd 』等。





第二階段決賽:以情境短片或實體模型呈現,入選者請依各作品特質,選擇性完成下列決賽作品:



情境短片:

以動態影像、影片、動畫等方式呈現( 5分鐘以內),劇情內容需包含問題需求剖析、設計構想、創作特點…等,以呈現其空間、產品等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等,請以光碟方式繳交,格式如『.avi』、『.mpg』等影像檔。



2. 實體模型:



以符合主題之空間、產品或概念模型呈現,展現其空間、產品等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並繳交10張以內模型照片電子檔,格式為『.jpg 』,解析度300dpi。(模型尺寸建議於30 cm ×30 cm×30 cm範圍內)



七、評審作業



(一) 評審程序



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含設計說明)進行評選,選出前15名入選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由參賽者對入選作品提出情境短片或實體模型進行15分鐘說明,說明方式不拘,簡報或表演等方式皆可。評審委員將根據作品內容及說明評選出金、銀、銅獎各1名、佳作2名及入選獎10名。



註:入選之國外參賽團隊若未能親自出席決賽,經徵求執行單位同意後,可採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進行:



1. 當日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進行決賽。



2. 以預錄方式將15分鐘的說明,錄製成影像檔,並於第二階段決賽一週前寄至執行單位,在決賽評審當日播放供評審委員評分。







(二) 評審準則:



評審準則項目分為(1)創意性、(2)可行性、(3)人性化/永續性,三項並重。





八、表揚獎勵



獎項 獎金NT$

金獎(1名) 200,000元+獎狀+創意獎盃乙座

銀獎(1名) 100,000元+獎狀+創意獎盃乙座

銅獎(1名) 50,000元+獎狀+創意獎盃乙座

佳作獎(2名) 30,000元+獎狀+創意獎盃乙座

入選獎(10名) 10,000元+獎狀



註:1.第一階段入選名額為15名,評委可依參賽作品素質彈性調整之。



2.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



1. 舉辦第四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創作競賽頒獎典禮,頒發創作競賽得獎獎金、獎狀與獎盃。



2. 舉辦得獎作品北中南巡迴展示會,促成作品創意與相關業者進行交流,向大眾宣導智慧化居住空間相關產品和服務之創新應用觀念。



3. 出版競賽專輯,收錄歷屆優秀得獎作品,並透過平面、網路及影視媒體向社會各界推廣。



4. 由執行單位視作品發展性提供雛型開發之技術指導,並邀集專業開發團隊、相關業者共同商議產品開發事宜。



九、注意事項



1. 完成報名程序後,須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



2. 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3. 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得獎者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



5. 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 http://design.ils.org.tw 網站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聯絡諮詢



連絡人:林淑霞 經理 (工研院 材化所)



電 話:(03) 591-3140



傳 真:(03) 582-0386



E -mail:ilscontest@ils.org.tw



地 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77館411室











附件一



2010年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



第四屆「創意狂想 巢向未來」競賽規定同意書



參賽編號

作品名稱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本人或本參賽團隊,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

參賽成員: / /



/ /



/ /



連絡方式 單位/學校

電 話 行動電話

傳 真 E-mail

通訊地址

規定

項目

參賽人保證已確實瞭解本活動之競賽辦法,並同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作品參賽期間,不得另行參賽;並須同意無償授權執行單位為非營利之目的,對參賽作品有攝影與展覽之權利;入選作品,執行單位得將之原件重製物用於展覽、宣傳、出版和產業技術合作等用途之權利。得獎者欲將著作權讓予第三者,須事先以正式書面告知執行單位共同商議,如有違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其他供商業用途之創作,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

參賽作品若因抄襲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入選、得獎者及其作品的義務:入選作品須全程參與第二階段決賽,始可獲得入選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得獎作品必須公開展示於情境模擬創作競賽之各項公開展示活動,得獎者須出席作品公開展示活動及頒獎典禮。若參賽者因故不克前往,應派請代理人出席。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

第一階段入選名額為15名,評委可依參賽作品素質彈性調整之。

參賽者簽名與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依簽名順序填寫)



日期:2010年___日__日













附件二



參賽作品標籤



參賽編號

作品名稱

參賽代表





(標籤欄位資料於完成網路報名後,由系統自動填寫。並請貼於海報作品背面右下角5cm*5cm處)









附件三



設計說明 ( 1,000字以內)



參賽編號:





作品名稱:





需求探索(Needs):





設計構想(Solution):







創作特點(Differentiation):(與現有空間或產品或服務的差異性)





效益(Benefits):



作品郵寄封面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比賽官方網址 : http://www.tisdc.org/about.php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實施要點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激發全球學生創意設計能量,推廣國內設計教育成果,並強化臺灣設計人才與國際接軌,特設置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獎項(以下簡稱本獎),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獎參賽類別為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及數位動畫類三類。



三、本獎之參賽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二)年齡為二十六歲以下者。



四、本獎之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二)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五、參賽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二)本獎公布前,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主動告知本部,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



(三)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六、本部依參賽類別組成初選及決選評審小組,初選評審小組置委員十二人至十五人,遴聘國內不同設計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並分別自委員中指定三類別各一人為召集人。決選評審小組置委員十二人至十五人,遴聘國外設計學者專家九人以上及國內設計學者專家三人至六人擔任,並分別自委員中指定三類別各一人為召集人。召集人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評審作業應秉公平、公正原則,初選及決選評審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



七、初選評審小組任務如下:



(一)初選評審基準之訂定。



(二)推薦本獎決選入圍名單。



(三)其他有關本獎初選重要事項之審定。



八、決選評審小組任務如下:



(一)決選評審基準之訂定。



(二)進行決選。



(三)審定本獎得獎名單。



(四)其他有關本獎決選重要事項之審定。



九、本獎各類別之獎項如下:



(一)年度大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四十萬元,獎狀一紙。(跨三類別)



(二)金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獎狀一紙。



(三)銀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獎狀一紙。



(四)銅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五)佳作若干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六)贊助單位特別獎若干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七)產品設計類入圍決選者,另補助模型費新臺幣二萬元。



前項各獎項經決選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同一作品於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會主辦之相關競賽或本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之表列競賽項目中獲獎者,由決選評審小組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項獎金額度限制。



本獎獎狀以本部部長名義頒發,並擇期於公開場合頒獎表揚之。



十、得獎者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二)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本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本部備查。



(三)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四)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本部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本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十一、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於評選完成後發現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及獎金:



(一)未符合第三點至第五點規定。



(二)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三)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



十二、本獎有關受理報名、作品規格與主題、評選基準、時程、活動資訊、獎金撥付、公開表揚及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部按年度發布之申請、評審作業須知及其相關規定。



十三、本要點有關爭議事宜,經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本部決定之。



十四、本獎執行工作所需經費,由本部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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